准备子女入学材料时,如果本人积分相关情况已发生变化,应先核对积分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再按相应年度、所在区的招生要求准备材料。不能仅凭一张积分通知书承诺一定录取,也不应把未经核实的个人经历当作政策依据。
一、情况变化后怎样处理积分材料?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规〔2022〕21号)第十九条规定,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委托用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积分调整。具体材料、办理安排和结果,以适用的官方办事指南及受理部门通知为准。
- 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先向单位经办人员说明实际变化,核对是否需要调整申报信息或材料;不要把婚姻、子女情况变化直接解释为新增积分。
- 取得新学历或职称:核对相应指标和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办法》第十一条明确,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两项指标择一计分,不能直接叠加。
- 工作单位或社保记录变化:核对合同、缴费单位及具体月份。涉及职称或社保基数指标时,还需核对对应岗位、基数和期限等条件,不能凭证书或某个月的缴费基数直接认定加分。
二、办理前的四项核对建议
- 列明哪些事实已经变化,以及原申报信息与现有材料有什么差异。
- 联系单位经办人员,按对应事项的官方指南确认材料清单和办理方式。
- 保留实际提交及补充材料的记录,按受理部门要求继续核对。
- 取得调整结果后,再核对招生事项要求使用的积分信息及其他材料。
具体是否可线上办理、需要哪些证件及办理时限,均应逐项查看适用指南,不依据未经核实的办理比例或时间作安排。
三、补缴和入学条件还要分别核对
补缴能一概视为连续缴费吗?不能。《办法》第六条明确,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不作为社保年限这一项的积分依据;不能沿用“6个月内补缴都算连续”的说法。申请受理条件、社保年限和缴费基数指标也不能混为一项计算。
积分调整完成就能保证孩子入学吗?不能。家长还须核对相应学段、年度和所在区的招生条件、材料及安排;积分事项的办理结果不能替代教育部门的招生审核。
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2023年1月3日发布,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本文核对建议不替代正式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