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小升初积分未达标的家庭,先确认孩子是不是正在长宁区读小学、即将应届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长宁区2026年方案明确,这类学生如果父母积分均未达到标准分值、希望继续在本区读初中,可以向现在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符合入学条件后,统筹安排到长宁区公办初中。
准备下一年度时,可以先把在读学校、孩子户籍和父母正式积分状态列清楚,再等学校通知核对申请安排。2026年方案可帮助理解办理顺序,2027年的材料、期限和具体入口看当年公告。
先核对孩子是否属于本区继续就读
把孩子的现读小学及所在区、毕业年度、户籍情况和拟就读地区写在同一张表上。这个条目要求孩子为本区小学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申请是继续在长宁读公办初中。孩子在外省市读完小学再来长宁、在其他上海区读小学拟跨区,以及已读初中再转学,都需要先找各自办理条目。
举例来说,孩子在长宁区小学读五年级,户籍在外省,家里计划留在长宁继续读书。可先请现校核实在读和毕业信息,再问学校如何接收这类继续就读申请。若家庭最近搬家,应同时说明实际居住地址和变化时间,便于学校核对当年适用要求。
向学校或上海落户咨询描述情况时,先说明上述事实,再讨论家长的证件和积分状态。对家庭成员证件分工有疑问,可参考随迁子女入学证件核对,分别记下孩子与父母手上的材料,并按长宁区和现校通知确认具体要交什么。

将正式积分状态和持证情况分别核实
2026年方案对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区分了不同路径。如果父母一方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其子女根据所在小学的对口情况参加电脑派位或对口入学。父母积分均不达标准、拟在本区继续就读的,向现就读学校申请,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符合条件后统筹安排公办初中。
准备长宁小升初积分未达标的咨询时,先把父母各自的居住证、有效期和可核实的积分结果分开填写。仅有估分、积分申请尚在办理、已有结果但无法确认有效期,都可以记作待核。居住证积分指标与正式结果可以帮助区分估分和正式核定;持有居住证的作用,可另看居住证的用途与证件区别。
父母一方的持证和积分条件应按同一人核对。例如一方持有效居住证、另一方仅有待核的积分记录,应把两人的事实分别说明,交学校按办理年度核查。家长完成积分申请后如取得新结果,可以向现校说明日期和变化,按学校当年通知处理。

向现读小学提出申请,按当年通知补齐
可以向班主任或学校负责招生信息的老师确认三个问题。第一,本校怎样接收继续就读申请。第二,家长应通过什么方式核对学生身份和有关材料。第三,后续从哪里查看区级审核和学校安排。2026年区方案对外省市小学毕业生另有登记条目,其中列出的证件、参保或灵活就业窗口用于那个条目,应按孩子所属条目准备。
向学校沟通的填写示例可以很简短。孩子在本区小学应届毕业,户籍在外省;父母目前的积分状态已核实或仍待确认;拟继续在本区就读;请告知本校申请方式及需要核对的材料。说明时保留事实出处,涉及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按学校要求在指定环节提供。
学校给出申请提示后,记下交件时间、接收渠道和待补项目。家长可请上海落户咨询协助整理问题和资料出处,也可直接按学校通知办理。学校接收申请、区级审核以及获得具体学校的通知,属于三个需要分别核对的状态。

查看统筹结果,并把中招告知单独留存
2026年方案规定,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符合条件后,统筹安排至本区公办初中就读。家庭拿到学校或区级通知后,可核对学生姓名、安排学校、报到方式与相关材料。公办统筹依当年实际安排,申请过程中先把预期学校与正式安排分别记录。
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还会向学生和家长告知义务教育完成后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政策,家长签字确认后由该中心保存。小升初是当前义务教育入学事项,中招资格要按未来报考年度政策和学生情况另核。家长可把告知文件名称、接收日期和待核问题记在家庭材料表中。
回看长宁小升初积分未达标的办理状态,可从现校申请、区级审核、学校通知和中招告知四处分别核实。联系上海落户咨询讨论时,说明已经取得哪一步的正式信息。后续若学生或父母的证件情况变化,也可先保留新旧材料,再向学校说明。

常见问题
孩子在长宁读小学,父母积分都未达标,还能申请继续在本区读初中吗?
按2026年长宁区方案,可以向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符合入学条件后,统筹安排本区公办初中。下一年度按对应公告和学校通知核对。
家里只有估分截图,学校会按达标安排吗?
先核正式积分结果和有效期,并区分父母各自的居住证及积分信息。估分是准备线索,办理时按学校告知的材料和正式核验结果处理。
收到公办初中入学通知后,还要留意中招告知吗?
应单独留存相关告知。初中入学安排与将来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是两项核对事项,中招以报考年度适用规定为准。
官方依据
长宁区教育局《2026年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长教〔2026〕7号,2026年4月7日印发。本文核对第五部分(一)第1项第(2)目和第2项第(5)目第①点,以及第六部分主要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