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沪籍子女在上海转学,不能只看居住证积分是否达到120分。适用条件还要结合拟转入区、学段、年级、相应招生要求及空余学额逐项核对,不能据此保证转入某所学校。
一、先确认拟转入区的具体规定
青浦区教育局2026年5月27日发布的2026年暑期转学通知,要求申请人符合相应招生条件,且有空余学额。通知对父母积分、房产等情形有具体规定,应结合本人所属类别阅读完整条件,不能摘取其中一项当作全部要求。
这份通知仅适用于青浦区相应年度和事项,不能外推为全上海统一转学规则。通知中的6月10日至30日是青浦区2026年暑期的受理时间,该次窗口已经结束,不能当作当前仍可报名的通知。其他区或其他学期的申请安排,应查看对应教育部门发布的指南。
二、积分指标不要简单相加
需要核对居住证积分120分时,应使用适用的官方指标核对实际条件。《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规〔2022〕21号)第十一条明确,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两项指标择一计分,不能把学历分与职称分直接相加。
职称指标还涉及相应岗位、缴费基数等条件,不能只凭取得证书认定积分已经增加。社保年限按第六条核对本市正常缴费记录,每满1年积3分;非正常缴费后的补缴,以及缴费单位与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这一项积分依据。
年龄、纳税、专业等因素应分别核对完整指标及适用条件,不采用缺少依据的分值进行测算,也不通过简单拼分推定招生结果。
三、准备转学材料的核对建议
- 确定拟转入区、学段和年级,查找对应教育部门当期的转学通知。
- 按本人所属类别核对居住证、积分、房产及其他材料,记录需要补充或确认的事项。
- 向区教育部门或其指定受理渠道确认当期受理安排和学额要求。
- 按正式通知办理,取得明确结果后再核对后续学籍手续,不自行假定已经获准转入。
常见问题
积分不足120分就一定不能转学吗?不能用一个全市统一结论代替各区具体条件。先确认对应区、学段和申请类别的正式规定,再核对本人材料。
是否全市都在每年6月、12月集中受理?不能沿用这一笼统说法。受理时间应以拟转入区、相应年度和学期的正式通知为准。
依据:青浦区教育局2026年暑期转学通知(2026年5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2023年1月3日发布,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有效)。